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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工业体系完备、门类齐全,基础十分雄厚,应用场景非常丰富。正所谓工业兴则辽宁兴,工业强则辽宁强,由于我省自身的产业结构就决定了工业经济发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当前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增长缺乏后劲,实体经济活力不足,有效投资规模偏小,为了更好地应对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工业经济影响,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了《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
出台《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主要针对我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中的掣肘问题,通过合理的政策组合拳,聚焦重点行业精准施策,有效地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既着力推动稳住当前增长,又发力培育壮大未来增长动能,并通过培育新动能的投资带动当前工业增长,巩固“稳”的基础,积蓄“进”的力量。
《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结合我省工业产业发展特点和实际,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和拓展,主要围绕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强保供稳价、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外资外贸、强化要素支撑7个方面,制定出台了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加强用地保障等在内的27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打出促进工业稳增长的精准“组合拳”。
在财税支持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落实国家留抵退税、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和环保支持等。比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在政策优惠期限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在金融信贷支持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加大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5%,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
在企业帮扶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其中,明确采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补贴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支持;2022年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和职工个人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在保供稳价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稳价工作,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比如,协调督促热电企业落实电煤长期协议,组织好电煤储备,确保热电企业平稳运行;畅通线上线下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大宗商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
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强电力保障能力,加快企业升级改造,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具体看,省级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推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推动沈阳、大连等市建设5G、光纤“双千兆”城市,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辽宁分中心建设,实施沈阳、大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
在稳定外资外贸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其中,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金融支持;加快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建设,增加新班次;建立健全重点外资项目联系制度,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提升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便利度;举办第三届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辽宁招商引资促进周、专题产业精准对接会。
在强化要素支撑方面,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推动各地区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支持钢铁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同时,用好用足国家有关能耗政策。
总体来看,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涵盖了财税支持、金融信贷支持、企业帮扶、保供稳价、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外资外贸、强化要素支撑等多方面的措施,在做到大规模、宽覆盖的同时,又实现了清晰导向、精准发力,能够有效缓解工业领域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压力,及时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随着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积极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工业更长期的持续健康发展打牢基础,努力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服务业的不利影响,促进企业降成本,促进稳就业,促进消费市场回暖,推动服务业加快复苏,4月10日,我省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以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国家政策精准落实,帮助服务业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服务业若干举措》提出具体细化的助企纾困和帮扶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减轻压力、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主要包含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和行业性纾困扶持措施5个部分、35条具体政策措施。
《服务业若干举措》注重中央政策和地方实际相结合,确保服务业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有获得感。一方面,以务实管用纾困政策措施确保国家政策精准落实,切实做到各项措施可落实、可操作、可实现;另一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给予退税减税优惠政策、缓缴社保费、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具有我省特色的政策举措,扩大政策覆盖面。《服务业若干举措》在统筹考虑前期国家、省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基础上,采取更大力度扶持措施,力求在帮扶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上发挥更大政策效应。
我们牢牢把握服务业纾困政策的时度效,力求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对所有服务业行业和市场主体实施普遍适用的扶持政策,助力全部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快复苏;针对餐饮住宿、零售批发、旅游、交通运输等聚集性接触性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考虑到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出台选择性的行业扶持政策。
我们注重增强市场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市场主体外部发展环境相结合,充分发挥两方面政策的协同作用,一方面,考虑增强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激发服务业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考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金融支持等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冲击。
《服务业若干举措》针对所有服务业行业的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有15条,重点是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实施失业保险费优惠政策,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和线上线下促销活动。
《服务业若干举措》针对餐饮住宿业制定6条纾困扶持措施,包括给予防疫支出补贴,鼓励互联网平台给予服务费优惠,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保险机构保障能力,引导企业开展助老服务,降低企业检验检测费用。
《服务业若干举措》针对零售批发业制定3条纾困扶持措施,包括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供应,加强零售业批发业金融支持。
《服务业若干举措》针对旅游业制定6条纾困扶持措施,包括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对旅行社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类金融工具作用,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
《服务业若干举措》针对交通运输民航业制定5条纾困扶持措施,包括实施铁路航空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给予新能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资金支持,支持航空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机场平稳运营。
总体来看,服务业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点面结合、全面发力,涵盖了税费减免、财政补助、援企稳岗、金融信贷、优化营商环境等多方面,规模较大、覆盖面广、导向清晰,能够有效缓解服务业市场主体经营压力,及时帮助服务业市场主体恢复“元气”、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