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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31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传统工艺振兴,现将《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辽宁省传统工艺基本情况

  我省非遗传统工艺在东北三省名列前茅,非遗传统美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资源丰富,在传统工艺振兴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和独特的优势。

  我省现有非遗传统工艺项目总计648个,其中,传统美术类268个(国家级13、省级36、市级131、县省88),传统手工技艺类380个(国家级3、省级37、市级151、县省189)。

  入选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名录》12个(均为传统美术类)。

  二、辽宁省传统工艺几个特点

  一是数量多,品种丰富。涉及剪纸、雕刻、刺绣、建筑彩绘、陶瓷、饮食、装裱、泥面塑、版画、篆刻、等多个门类。

  二是分布广泛。传统工艺类项目分布在全省各地市,不同地区均有不同品种的项目存在。

  三是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特别是饮食类项目,如辽菜传统烹饪技艺、老边饺子、马家烧麦、海城牛庄馅饼、沟帮子熏鸡、锦州小菜、老龙口白酒、三沟白酒、铧子白酒、凌塔白酒、千山白酒、桃山白酒、道光廿五白酒、喀左塔城陈醋等项目已经成为辽宁的特色品牌,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四是具有较高的市场、社会价值。如:岫岩玉雕、阜新玛瑙雕、抚顺琥珀雕刻、抚顺煤精雕刻、本溪松花石砚、大连核雕、满族刺绣、满族剪纸、沈阳胡魁章制笔、古书画装裱修复、锔瓷、人参炮制等项目已经发展成为当地的城市名片,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我省传统工艺发展的成效和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省文化厅高度重视传统工艺的振兴和发展,在实践中探索传统工艺振兴的途径,推动传统工艺与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等融合发展,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传承保护富有成效。辽宁四宝的岫岩玉雕、阜新玛瑙雕、抚顺琥珀雕、本溪松花石砚,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医巫闾山满族剪纸、岫岩满族剪纸、建平剪纸、新宾满族剪纸等传承保护发展都积累好经验。

  第一、注重规划引领,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行动。我厅编制出台《辽宁省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主要任务其中一项即为传统工艺振兴行动。

  第二,注重人才培养,实施以传统工艺传承人群为重点的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一是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为提高非遗传承人群在当代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从2015年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文化部、教育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依托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好10个国家培训研修班。其中,剪纸(初、高级)培训6期,雕刻普及培训(包括本溪辽砚、抚顺煤晶、阜新玛瑙、岫岩玉石、木雕)4期,培训传承人500人。二是实施“薪火工程计划”,推进了非遗传承人梯队建设,确定了 15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为传承师傅,明确带徒39名,同时对一些重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予以重点支持,极大鼓舞了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

  第三,注重理念创新,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契机,举办传统工艺精品和衍生品的创意活动,推进传统工艺融入生活、融入社会发展。一是贯彻中央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宣传正确的非遗保护的创新理念。二是聚焦非遗实践,注重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非遗衍生品的创意设计已开始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启发传承人拓展、丰富非遗主题及表现形式,扩大应用范围,挖掘非遗的多重价值,生产更适应当代社会需求的作品。

  第四,注重平台搭建,推动传统工艺的展示交流。近年来,我省着力培育和打造了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会,参加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济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集中展示辽宁传统工艺成果,扩大非遗传播影响力,促进手工技艺项目的市场开发。

  第五、注重融入现代生活,通过生产性保护将一些传统工艺项目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使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实践,并在生活中持久传承。一是充分发挥已命名的阜新玛瑙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实践中总结锦州满族民间刺绣、岫岩玉雕、琥珀雕刻等生产性保护的做法和经验。为开展生产性保护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传承创新。目前我省传统工艺企业(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类)有50家,其中,国有企业1个、民营企业28个、有限公司11个、个人独资4个、个体经营5个、合作社经营1个。经营状况。企业盈利经营31个、企业经营亏损11个、企业经营持平8个。企业经营盈利在百万元以上有:三沟白酒传统酿造技艺(盈利893万)、岫岩玉雕(盈利100万)。企业经营亏损在百万元以上有:本溪永隆泉满族传统酿酒工艺(亏损490万元)、抚顺千台春白酒传统酿造技艺(亏损266万)。对于新时期非遗企业来说,如何发扬工匠精神,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让古老的非遗技艺世世代代传下去,已经成为毕生的课题。为更好的振兴辽宁传统工艺,我们积极引导,所有企业都制定了“继承、保护、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一方面,采取退休返聘的办法,让那些身怀绝技的老师傅退休以后继续留在岗位上,传承技艺培养接班人。另一方面,坚持开展“大师带徒”,建立“传承人工作室”,加大“青年员工培训”力度等措施。同时,打破以往徒弟多年不出师的“行规”,坚持技艺说话,产品说话,不断激发徒弟挥洒青春、奋发向上的积极性。2017年有8名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统工艺)荣获“辽宁工匠”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四、《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意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分工方案〉的通知》(文非遗发〔2017〕21号)为引领,提出到2020年,全省传统工艺传承发展有序,文化价值提升,保护路径清晰的新格局逐步建立,辽宁传统工艺的优势进一步显现,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达到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振兴发展。意见》提出了浙江传统工艺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按照项目的影响、规模和发展前景情况,按引领项目、示范项目、发展项目三个大类实施分类指导和管理。

  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提升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传承人群技艺水平以及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

  三是加强传统工艺理论和技术研究。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新思维理念,探索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开发,切实加强成果转化。

  四是加强传统工艺品牌培育。以辽宁省传统工艺优势项目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让传统工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传承。

  五是推动传统工艺产品展示销售。鼓励在传统工艺集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自然和人文景区、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展销场所,集中展示、宣传和推介具有浙江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

  六是建立行业组织。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业组织,制定产品质量行业标准,支持传统工艺相关展览、展会为文化产业提供展示、交易、推广及信息发布、权益维护等公共服务。

  七是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保护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环境。

  八是加强社会普及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教学建设。

  九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浙江省优秀传统工艺“走出去”。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9月10日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