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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
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精神,加快我省健身休闲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八个部分,由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完善健身休闲服务体系、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提升健身休闲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八个部分,共25项具体任务和措施组成。

  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我省健身休闲产业的目标。到2025年,我省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1200亿元的发展目标。

  我省还将制定五个配套文件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即制定辽宁省冰雪运动发展规划、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和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

  完善健身休闲服务体系

  普及日常健身。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路跑、骑行、棋牌、台球、钓鱼、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

  发展户外运动。促进高端、终端和大众体育消费供给,建立马术、游艇、低空飞行及赛车产品服务体系;建立环辽宁东部的冰雪产业服务带、自驾车体育游憩带、户外运动休闲带;提供品种繁多的体育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发展特色运动。推动极限运动、电子竞技、击剑、马术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加强对相关体育创意活动的扶持,鼓励举办以时尚运动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

  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省内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动“体医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健康、农业、林业、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互联网+健身休闲”。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推动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体育场馆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手机应用程序(APP)、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产品的开发应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发展项目:

  ——重点支持抚顺清原大型雪场建设项目。借助北京冬奥会,探索我省申办2024年全国冬运会,启动抚顺清原大型雪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产业。

  ——重点扶植沈阳法库通用航空基地建设工程,做强中国法库国际飞行大会品牌,大力发展航空运动产业。

  ——积极扶持中国环渤海帆船拉力赛等项目。充分利用辽宁渤海、黄海,河流、水库等丰富资源,重点培育中国环渤海帆船拉力赛品牌,积极发展帆船、帆板运动项目,支持抚顺红河谷、本溪大雅河、丹东青山沟等漂流健身休闲体育项目发展,大力发展水上运动产业。

  ——积极培育千山国际登山旅游节暨绿野鞍山露营大会品牌。充分利用我省千山、凤凰山、医巫闾山、五女山等山地资源优势,完善山地户外运动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产业。

  ——推动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

  ——积极开展 “一市一品”体育名城创建活动。推动沈阳足球之都,大连足球城,丹东毽球城,阜新篮球城,鞍山、抚顺的乒乓球城,锦州的羽毛球城,本溪、辽阳、葫芦岛武术之城,铁岭健走城等名城创建工作,加强体育健身休闲品牌建设。

  ——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和布局。支持以鞍山西柳集群为主体,培育一批体育服装制造企业,形成体育服装、体育用品产业园,打造辽宁自有体育运动服装品牌;支持以葫芦岛兴城泳装生产集群为主体,形成集研发设计、品牌创意、工艺技术、生产营销为一体的新型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泳装之都”;扶持以丹东特色毽球和珍珠球生产企业为主体,不断扩大规模,形成集团效应,增强竞争力,打造全国最大的花毽和珍珠球生产基地;培育以铁岭“捷安特”自行车组装生产基地为主体,延伸自行车销售、仓储、物流转运、展览产业链,建设捷安特公司东北地区运营中心、体验中心、观光式工厂等,带动辽宁自行车骑行运动的发展。

  辽宁省体育局          
  2017年1月6日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52号)